助人為快樂之本


  助人為快樂之本?
  別開玩笑了,這是在寫小學生的作文題目嗎?
  處在今日勢利的社會,不坑別人、不害別人已經不錯了,反過頭還要幫助別人,不覺得有點奢侈、不切實際?
  即使如此,我還是想談一談這個話題。
  其實,很早以前我就想談這個話題。可是又覺得這是老生常談,講了以後能發揮多大的效果呢?
  直到最近看到一則「老聞」,這才改變了我的想法。
  事情發生在大陸,某醫院有一位年輕的腫瘤病患,因為拿不出數萬元的手術費,迫不得已只得中斷治療。情急之下,病人的家屬透過媒體求助於社會。消息刊出的第二天,第一位前來捐款的竟然是一位失業的工人。
  捐款的數目雖然不大,但那位工人牽著自己身障的孩子前來捐款,讓所有在場的人都看得十分感動。
  有一位記者好奇,追問他自顧不暇,卻還能捐款助人的原因?
  那位工人說了一句發人深省的話︰「窮人再拿出一點錢來,還是窮人,這是不會改變的。不同的是,當我拿出一點錢的時候,會讓我感受到自尊和富有。」
  講得太好了!
  能夠體會這段話的含意嗎?
  大體來講,這段話可以分成兩小段。
  前半段是:窮人再拿出一點錢來,還是窮人,這是不會改變的──同意嗎?
  假如不同意,我也不知該如何解釋。
  就我的感覺,這是再淺顯不過的道理。
  至於後半段:當我拿出一點錢的時候,會讓我感受到自尊和富有──想要明白這話的含意,需要一點人生歷練。
  親身經歷一次,會有所領悟。
  我可以舉一個自己的例子。
  將近十年之前,有一次我到壽司店買家人的中餐,除了各式壽司,另有茶碗蒸和味噌湯,結帳一算只要五百多元。好便宜啊──我心裡有點訝異,卻也沒多想,因為急著回家,家人正等著我吃飯。
  回到家,由於心裡有「太便宜」的疑惑,因而拿出食物擺在餐桌的同時,我一樣一樣盤算個別的價錢,以及總共多少錢。
  這一算,我肯定老闆少算了一、兩百元。
  我沒有慶幸的感覺,而是再度出門,回到壽司店,重新跟老闆結帳一次,並把少算的一百多元補給他。
  不難想像當時老闆「既驚又喜」、旁人「頗為欽佩」的面容。
  瞧見大家的面容,我不禁自豪起來。
  我有多偉大嗎?
  當然沒有。
  說穿了,不過就是一百多元。
  多了這一百多元,我會變富有嗎?
  少了這一百多元,我的日子會過不下去嗎?
  這就是先前那個故事裡,失業工人說的前半段話:窮人再拿出一點錢來,還是窮人,這是不會改變的。可是,後來的日子裡,每當回想起這件事,都會讓我有一種「聖潔高亮」的感覺。
  似乎從這件事可以證明我是一個誠實、不貪財的好人。
  這良好的感覺可以維持很久很久,甚至到今天還存在我心中。
  這又豈是一百多元所能買到的?
  這也就是先前那個故事,失業工人說的後半段話:當我拿出一點錢的時候,會讓我感受到自尊和富有。
  他說的完全正確啊!
  人是生活在兩大支柱之中:
  一、別人如何看你。
  二、你如何看自己。
  別人如何看你,可以透過偽裝,塑造良好的形象。可是,自己如何看自己,那可是每一時、每一刻,內心都必須真誠面對的問題。
  這問題偽裝不了,也躲避不過。
  請靜心想一想,你如何看自己?
  你以身為一個惡人、壞人而引以為傲?
  我不相信世間存在這種沒有良心的人。
  再壞再惡的人,午夜夢迴的剎那,都難免後悔。
  我百分之百相信,每個人都希望自己能夠堂堂正正地活在這個世界,是大家心目中的好人,而自己也這麼認定。
  如何成為一個好人?
  當然是做一些好事,也就是幫助那些需要幫助的人。
  所謂幫助,講白了,就是出點力或出點錢──些許的付出,精神方面可能會有意想不到的收穫──助人為快樂之本的道理,就在於此!
  理論講完了,生活方面要如何落實呢?
  我的建議如下:

一、不要期望對方的回饋

  假如你助人的動機,是希望有一天對方能夠回頭幫助你──這種有目的的助人,我勸你放棄,不要做。因為十之八、九你會失望。
  助人就是助人,它能帶給你精神上的滿足,不是物質方面的回饋。
  又假如,助人之後你在精神上沒有絲毫喜悅感,我也勸你放棄,不要做。
  因為你還沒有到達助人為快樂之本的境界。

二、量力而為

  我沒有陳樹菊那麼偉大,我也不鼓勵你效法陳樹菊。

相片一:深知助人為快樂之本的陳樹菊女士
  提一個武斷、又有點不太客氣的問題:如果陳樹菊和我一樣結了婚,擁有三個小孩,她還能那麼「無私無我」地幫助別人嗎?
  助人的前提是具備幫助別人的「餘力」。
  好比說你身強體壯,坐火車時幫助鄰座的老婆婆,將她沉重的行李抬到行李架上。
  不可能自己吃不飽、穿不暖,還捐款去幫助窮人。
  沒錯,這世上是有這種人。好比說先前提到的那位失業工人,或是陳樹菊。
  他們是聖人,是偉人。
  至於你和我,只是生活在社會的一個小人物,沒有三頭六臂,也不具備偉人的胸懷;若要我們幫助別人,必然是在能力範圍之內的事。
  好比說搭乘捷運,或坐短程火車,由於路程不長,如果看到老弱或孕婦,我會讓座。
  或是經過路橋,看到老人抬著沉重的行李,上下樓梯時我也會伸出援手。
  這種付出不多、順手就能夠幫助別人的小事,如果人人都能如此,整個社會不就充滿了「人情味」?

三、從身邊做起

  知道北韓在鬧饑荒嗎?
  知道泰國在淹大水嗎?
  對不起,這個世界需要救援的可憐人太多了,我管不到,也救不了。我能夠幫的,除了在我的能力範圍之內,也必定出現在我的身邊。
  好比說九二一大地震,全國掀起捐款風潮,當時我正擔任張騫艦艦長。
  無可避免的,各艦都由艦長帶頭,紛紛發動全艦官兵募款,然後上繳艦令部,艦令部再繳到海軍總部,然後是國防部,最後進入「九二一賑災專戶」。
  這些捐款後來用到哪裡去了,你知道嗎?
  我大概是天生叛逆,或是說不太相信政府,因而在捐款之初我就拒絕上繳,而是派了官員,開車帶著現金、泡麵,以及礦泉水,實際深入災區,探望艦上六位住在災區官兵的家人。
  他們一家一家找到了受災戶,除了贈送泡麵與礦泉水,再依災情嚴重的程度,分別發放兩、三萬到七、八萬元不等的現金。
  那是實際、立即的幫助。
  假如你能夠查到九二一地震全國的捐款資料,肯定會發現,海軍張騫艦的捐款金額是「零」。
  可能張騫艦是全國唯一沒有捐款的軍方單位。
  這就是我──助人只從身邊的人做起。
 

  我沒有崇高的理想,也不太具備仁者之心,但是我很清楚,助人會讓自己快樂,就好像動怒以後會讓自己不高興,是同樣牢不可破的道理。
  假如你不能夠體會這個道理,人生會很遺憾。
  因為你的人生會少掉許多許多的快樂!
  最後希望你能記牢以下這句名言:人的一生結束以後所留下的,不是我們所獲得的東西,而是我們所給予的東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