冥冥之中


  小時候我非常喜歡吃蛋糕,只要有機會從不放棄,也不知吃過多少次,從不曾好奇製作蛋糕的材料是什麼?
  第一次有這種好奇,是小學三、四年級的某一天,正當我享受著一塊蛋糕,心底突然冒出一個疑問:蛋糕為什麼叫「蛋糕」?難道它製作的成分包含了雞蛋?
  這好奇對今天的小孩根本不是問題。
  然而在五十年前,生活中沒有電視、沒有報紙,家中也不可能有冰箱或烤箱。如何製作蛋糕,別說是孩子,可能連孩子的父母都不清楚。
  可是,就在我一邊享用蛋糕,心底同時冒出這個莫名其妙的好奇時,可能前後差不到兩、三秒,我牙齒咬到一個硬物,拿出來一看,居然是一小塊蛋殼!
  這蛋殼明確地告訴我,蛋糕之所以叫蛋糕的原因。
  一直到今天,我不知又吃過多少次蛋糕,之前、之後,從不曾咬過一次蛋殼,唯一的那一次,偏偏就是我心底冒出疑問的那一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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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學生時我從沒做過發財夢,也不曾關心過愛國獎券。直到有一位同學買愛國獎券中了四十萬元,這才勾起了我的注意。
  有一天經過中山室,瞧見同學拿著報紙在對獎。他只買了一張愛國獎券。我好奇地探頭看看,意外發現那張獎券和好幾個獎項「擦身而過」。於是乎,「愛國獎券很容易中獎」的念頭便進入我腦海。
  從那一期開始,每當經過獎券行,我都會走進去,問老闆「有沒有尾數69的獎券」(我是海軍官校69年班);只要有,我就買。每期至少買三、五張,多的時候十幾張。
  堅持尾數69,是因為八獎只要對兩位尾數,每期開三到四個;只要對中,每張五十元的獎券可以得到一百元獎金。而當時愛國獎券每月開三次,我每期都買,整整買了將近一年,沒中過大獎也罷,連最小的八獎也沒出現過一次「69」。
  一年以後我終於死了心。
  萬萬沒想到,第一次放棄買愛國獎券,那期的八獎就出現「69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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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畢業第一年我擔任陽字號槍炮官,初生之犢不畏虎,每每在艦上拚酒會餐的場合都「奮戰」到最後。自然而然,大家都以為我的酒量很好。
  有一天和艦長聊天,他好奇地問我:「你可曾喝醉過?」
  我反問:「什麼是醉?」
  艦長說:「第二天醒來,完全記不得昨晚做了什麼事、說了什麼話。」
  我搖頭道:「不管喝多少酒,吐多少次,第二天醒來我都記得前一晚做了什麼事、說了什麼話。」
  艦長評道:「那你從來不曾喝醉。」
  我不以為然地說:「我真的不認為人會醉到『不省人事』的地步。每當在電影看到這種劇情,我總認為那是導演騙人,或是酒醉人的藉口,因為他不想為前一天做的事情負責。」
  艦長笑道:「話別講得太早,你將來會明白。」
  閒來無事的閒扯淡,講完以後我就忘了。
  沒有想到,當天晚上五個好同學碰面,臨機一動,大夥轉往左營後街的夜市吃消夜。那一晚吃的是熱炒小菜,喝的是酒精濃度約百分之四十五的竹葉青。席間我和一位同學「對上了」,兩人相互以兩百CC的酒杯拚酒,開始時還小半杯小半杯喝,後來索性一整杯一整杯乾。
  拚酒到一半,我只記得自己站起身來大聲講話,其中一位同學推了我一把,要我坐下!
  這一推,不單讓我坐下,還順勢倒了下去。再之後發生了什麼事情,腦海一片空白。
  再有意識已是第二天早上,我頭痛欲裂躺在床上,耳邊聽到艦長在叫我:「槍炮官?」
  我勉強睜開眼,這才發現自己躺在船上的住艙。
  艦長面帶微笑問道:「完全記不得昨晚發生什麼事?」
  我痛苦地搖搖頭。
  「知道什麼是酒醉了吧?」
  我痛苦地點點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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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老婆在台灣大學服務。台大每年都會舉辦教職員健行活動,路程四、五公里,慢慢走也不過兩個多小時,沿途可以欣賞路邊美麗的風景,走到終點還有摸彩。
  摸彩的頭獎是校長獎,好比說微波爐或單車;至於最小的普獎──十獎,也有毛巾或肥皂之類的紀念品。
  獎品雖不值錢,不過通通有獎。
  就因為通通有獎,我們一家五口風雨無阻,每年都報名參加。
  大約十餘年前,某次健行活動的摸獎,家人居然抽中三個「七獎」。
  七獎是體重計,總共只有五個,竟然被我們家人抽中三個!
  更令人訝異的是,原本我們家有一個使用超過十年的體重計,由於失準,健行的前一天,我才抽空到大賣場買了一個新的體重計。
  想想看,過去十年,我只買過一個體重計。可是,就在購買體重計的第二天,我們一家五口居然在上千個獎品之中,抽中五個體重計中間的三個!

  人生不奇妙嗎?
  如果你認為前述四件事情沒什麼稀奇,那麼請再聽我講一件往事。
  我的初戀在國中三年級,女友J比我小兩歲。那時兩人都懵懵懂懂、青澀幼稚,不可避免地展開了一段漫長、曲折的戀愛史。我們分了又聚、聚了又分,終於熬到了我官校四年級。
  即將畢業的前夕,我們兩人的戀情達到最濃的地步。
  雖說「最濃」,然而在那個年代,兩人的關係在J的堅持之下,始終沒有突破「最後一關」。
  不幸在那個時候,我在南部認識了另一位女孩。
  講起來是很長很長的故事,但不是今天的話題。
  我長話短說──陰錯陽差安排下,我和南部女友相處半年多,她先對我表白,我這也才發現自己愛上了她。
  正在猶豫不決之際,不巧碰上長假,我北返見到J。
  久別重逢,兩人也如往日窩進了旅館。那年頭不可能在旅館「過夜」,只是短暫的「休息」。也一如以往,縱使柔情繾綣,軟語溫存,但J始終堅守最後一關。
  不過,或許是J感覺到我心情微妙的轉變,那一次終於同意了我的要求。
  聽到她同意的剎那,我腦袋瓜子幾乎要爆炸開來!
  可是,就在這關鍵的一瞬,床頭電話鈴聲響了。
  我嚇得拿起話筒,是櫃檯打來的,通知我「時間到了」。
  我沒有思考一秒鐘,反射式地從床上爬起來,穿起衣服就到櫃檯結帳。
  想想看,那是何等詭異的鈴聲啊!
  早十秒鐘打來,J還未同意,我們不會有這個遺憾。
  晚十秒鐘打來,已經發生了,我們也不會有這個遺憾。因為一旦發生,都是我倆的第一次,後來我絕不可能離開J,她也必然會成為我今天的老婆。
  也就是,我今天的家、今天的小孩、今天的人生,全都要徹徹底底的改變!
  我能說什麼?
  在冥冥之中,神是不是都為我們做了安排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