幾天前到國家音樂廳,和朋友一同參加音樂會。本來心情很好,不巧正後方坐了一對「祖孫三人組」。從她們的對話,我猜這三個人的關係是母親、女兒,以及女兒的獨生子。
即使在國家音樂廳,聽眾應該靜靜地聆聽樂隊演奏,她們三人仍在不停地低聲交談。
特別是那位年幼的孩子,再美妙的樂音也無法引起他的興趣,以致躁動不安地東踢踢、西踢踢,翻翻這個、摸摸那個。
假如你是我,會不會生氣?
我幾次氣得想回過頭教訓那對母女:妳們不應帶那麼小的孩子參加莊重的音樂會!
可是,教訓這些話有什麼意義?
她們已經帶孩子來了。而且她們也知道這是錯的,這才沒事低聲約束幾句:你不應該這樣、不可以那樣……。
正因為她們懂得約束小朋友,我這才忍著沒有發作。
那是非常不愉快的感覺。
整個音樂會過程,她們輕聲的對話不時分散我的注意力。
* * * *
早年我家附近住了不少愛狗人士。
可惜他們只愛自己的狗狗,不愛附近的環境。
每天的某個時段,特別是行人不多的時刻,例如下午一、兩點,或清晨五、六點,他們會悄悄打開大門,讓狗狗自由自在地外出透風,也順便大小便。
那年頭我家附近的街道隨處可見狗狗糞便。
開始時我不以為意,因為大家都如此,好像所有居民都認同狗狗有隨地大小便的權力。
苦的是一樓的住戶。
好比我,每天都得清掃我家門前狗狗的糞便。
我心雖不滿,但可以接受,因為我也是養狗人士。
可是許多一樓住戶不是。
他們難免會發出怨言,有的還會拿棍棒追打隨地大小便的狗狗。
隨著這股民怨高漲,七、八年前,里長辦公室不時透過廣播,宣導不可任由狗狗隨地大小便。
某些人聽,某些人不聽。
我觀察了一陣子,發現某些養狗戶沒有絲毫公德心。
特別是那種養了好幾隻狗狗的住戶,可能是養的太多,照顧不過來,只能任由狗狗隨地大小便。
我覺得忍無可忍,之後看到沒主人牽著、四處閒逛的狗狗,只要有空,便不動聲色地跟在狗狗腳後,設法找到牠的主人,再勸告他們約束自己的愛犬。
一次不聽我會講兩次,兩次不聽我會講三次……。
經過幾個月的努力,如今我家附近的街道十分整潔,幾乎再也看不到噁心的狗狗糞便。
前面兩個故事說明了什麼?
心裡有什麼不高興的事情,最好明明白白說出來。
悶在心裡不說出來,苦的只是自己。
其實,誰不清楚這簡單的道理?
只是怕說出來以後會影響感情、破壞氣氛,或甚至造成衝突。
面對類似問題,我的處置原則如下,提供給你參考:
一、短暫的事情,我會選擇隱忍。
二、不嚴重的事情,我也會選擇隱忍。
三、如果對方知錯,並嘗試改進,我仍然會優先選擇隱忍。
四、如果是長期、幾乎天天要面對的煩心事,假如再沒勇氣說出來,我就會說服自己從心底接受它。
五、說出來的重點在表達:我對發生的事情不高興。
六、想避免衝突,除了要注意表達的技巧,更重要的關鍵在:不堅持對方必須「立即」改正。
或許你想問:不堅持對方必須立即改正,表達不高興的目的是什麼?
沒什麼,就在表達:我心裡不高興!
人生最悲哀的事情是什麼,知道嗎?
當你咬牙切齒地在忍耐,對方卻習以為常,或甚至認為理所當然!
即使在國家音樂廳,聽眾應該靜靜地聆聽樂隊演奏,她們三人仍在不停地低聲交談。
特別是那位年幼的孩子,再美妙的樂音也無法引起他的興趣,以致躁動不安地東踢踢、西踢踢,翻翻這個、摸摸那個。
假如你是我,會不會生氣?
我幾次氣得想回過頭教訓那對母女:妳們不應帶那麼小的孩子參加莊重的音樂會!
可是,教訓這些話有什麼意義?
她們已經帶孩子來了。而且她們也知道這是錯的,這才沒事低聲約束幾句:你不應該這樣、不可以那樣……。
正因為她們懂得約束小朋友,我這才忍著沒有發作。
那是非常不愉快的感覺。
整個音樂會過程,她們輕聲的對話不時分散我的注意力。
* * * *
早年我家附近住了不少愛狗人士。
可惜他們只愛自己的狗狗,不愛附近的環境。
每天的某個時段,特別是行人不多的時刻,例如下午一、兩點,或清晨五、六點,他們會悄悄打開大門,讓狗狗自由自在地外出透風,也順便大小便。
那年頭我家附近的街道隨處可見狗狗糞便。
開始時我不以為意,因為大家都如此,好像所有居民都認同狗狗有隨地大小便的權力。
苦的是一樓的住戶。
好比我,每天都得清掃我家門前狗狗的糞便。
我心雖不滿,但可以接受,因為我也是養狗人士。
可是許多一樓住戶不是。
他們難免會發出怨言,有的還會拿棍棒追打隨地大小便的狗狗。
隨著這股民怨高漲,七、八年前,里長辦公室不時透過廣播,宣導不可任由狗狗隨地大小便。
某些人聽,某些人不聽。
我觀察了一陣子,發現某些養狗戶沒有絲毫公德心。
特別是那種養了好幾隻狗狗的住戶,可能是養的太多,照顧不過來,只能任由狗狗隨地大小便。
我覺得忍無可忍,之後看到沒主人牽著、四處閒逛的狗狗,只要有空,便不動聲色地跟在狗狗腳後,設法找到牠的主人,再勸告他們約束自己的愛犬。
一次不聽我會講兩次,兩次不聽我會講三次……。
經過幾個月的努力,如今我家附近的街道十分整潔,幾乎再也看不到噁心的狗狗糞便。
前面兩個故事說明了什麼?
心裡有什麼不高興的事情,最好明明白白說出來。
悶在心裡不說出來,苦的只是自己。
其實,誰不清楚這簡單的道理?
只是怕說出來以後會影響感情、破壞氣氛,或甚至造成衝突。
面對類似問題,我的處置原則如下,提供給你參考:
一、短暫的事情,我會選擇隱忍。
二、不嚴重的事情,我也會選擇隱忍。
三、如果對方知錯,並嘗試改進,我仍然會優先選擇隱忍。
四、如果是長期、幾乎天天要面對的煩心事,假如再沒勇氣說出來,我就會說服自己從心底接受它。
五、說出來的重點在表達:我對發生的事情不高興。
六、想避免衝突,除了要注意表達的技巧,更重要的關鍵在:不堅持對方必須「立即」改正。
或許你想問:不堅持對方必須立即改正,表達不高興的目的是什麼?
沒什麼,就在表達:我心裡不高興!
人生最悲哀的事情是什麼,知道嗎?
當你咬牙切齒地在忍耐,對方卻習以為常,或甚至認為理所當然!